歡迎使用「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《診斷證明書《補發》線上申辦系統》」在使用本系統之前,請您務必詳閱下列說明:
申請注意事項:
1. 本系統初步限定網路申請診斷證明者,須於就診當時或住院期間,已開立過診斷書,尚未開過診斷書者請參考就醫指南說明。線上申請補發診斷書者,不收取掛號費。
2. 診斷書補發僅提供一年內開立為限,開立時間超過一年者須重新門診掛號,請醫師重新開立填寫。
3. 使用本系統申請診斷書(補發)服務時,如未依本院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本院有權註銷該申請案件。
4. 如申請資料中個人資料、電話有誤,造成時效內無法順利完成時,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其後果。
5. 案件工作處理時效為3日內(不含例假日),如需急用無法等候者,建議攜帶所需查核證件親臨大廳門診批掛櫃檯取票叫號辦理。
6. 案件申請處理完成後,如若超過1個月須再申請,請再重新填單申請。
7. 委託書下載可至本院網站首頁 >> 便民服務 >> 資料下載。
診斷證明書樣本
